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,经审议,我局拟对楚雄州双柏县建筑垃圾处理厂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,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。联系电话:0878-6147250(州生态环境局双柏分局办公室);传 真:0878-6147250。
通讯地址:双柏县妥甸镇东兴花园;邮 编:675100。
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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双柏县建筑垃圾处理厂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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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地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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双柏县妥甸镇中山社区田房村民小组山神庙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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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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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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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评文件类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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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告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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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境影响评价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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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洱普蓝环境咨询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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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概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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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项目由建筑垃圾分选区、填埋库区、堆填库区、拦渣坝、分区坝、截污坝、截洪沟、地下水导排盲沟、沉砂池、厂内道路及其他附属工程组成。项目估算总投资2725.97万元,其中环保投资112.58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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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主要环境影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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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工期影响:①废气:施工期的环境空气污染因子主要为施工扬尘。产生扬尘的环节为施工场地平整及基础开挖、建材运输、堆放和施工场地车辆作业。②废水: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、员工生活污水。③噪声: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场内施工机械和材料运输车辆。④固废: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开挖的土石方、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。
运营期影响:①废气 ,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车辆运输、卸载建筑垃圾产生的扬尘;分选车间分拣时产生的粉尘;堆场建筑垃圾填堆填和表土堆存时产生的粉尘;项目区工程机械运行及进出厂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。②废水:项目运营期间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、车辆冲洗废水、填埋区浸出废水。③噪声:项目噪声污染主要来自生产过程中设备运行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。④固废: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沉淀池污泥、浸出废水收集池污泥、沉砂池污泥和员工生活垃圾等一般固废;设备维护检修产生的废机油、含油废弃物等危险废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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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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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工期
(1)施工期废气治理措施:施工期间采取洒水降尘、物料覆盖、及时清扫、设置施工围挡等防尘措施,减小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。(2)施工期废水治理措施:施工原料按指点地点堆放,做好“三防”措施,防止雨水冲刷后流入环境地表水体;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和车辆冲洗水沉淀后回用,不外排;生活污水处理后用于绿化和道路洒水,不外排。(3)施工期噪声: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施工时间,尽量避免夜间(22:00~次日6:00)施工,施工工艺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的,应按有关规定报备;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,并对设备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,减小设备产生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。加强对施工车辆的管理,合理安排物料运输车辆运输的时间。(4)施工期固体废物:本项目开挖的土石方全部用于项目区回填及综合利用,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集中清运至双柏县生活垃圾填埋场。
运营期
(1)运营期废气处理措施:运营期采取强化运输车辆监管、加强场内道路及作业面的养护和清洁,减少扬尘和尾气对环境的影响。(2)运营期水污染处理措施:生活污水进入项目设置的5m 3 化粪池处理后回用,不外排;车辆冲洗废水收集后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,不外排;填埋区浸出废水经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于项目洒水降尘,不外排。(3)噪声:项目运营期间采取设备基座减振、厂房隔声、严格控制车速等措施,减轻噪声对环境的不利影响。(4)固废:运营期产生的沉淀池污泥、浸出废水收集池污泥、沉砂池污泥定期清理经自然干化后清运至填埋区填埋;设备维护和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、含油废弃物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项目建设的危废暂存间,并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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